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殡葬改革势在必行

1998-04-04 来源:光明日报  我有话说

早在五十年代,毛泽东、周恩来、邓小平等100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就曾集体签名,倡导身后遗体实行火化。

我们的民族受几千年封建主义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,在丧葬观念方面存在着死后“要全尸”和“入土为安”的土葬习俗。土葬这种落户的丧葬文化,概括起来存在着四个方面的弊端:

一是,土葬大量占用土地。仅以深圳市为例,据不完全统计,该市876个自然村,有乱坟岗785处、坟墓10万余座,占地3.2万亩,浪费了国家十分宝贵的土地资源。

二是,土葬不科学、不文明、不卫生。人的正常死亡主要是由于机体的衰老和患各种疾病所至,土葬无论在人的尸体腐烂之前还是腐烂之后,各种细菌、病毒、病原虫和有害的微生物,极易传染给人和家畜家禽,威胁人们的健康。另外,乱埋乱葬的区域内往往水源会被污染,因此,从这个意义上说,土葬不仅使死人与活人争地,还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。

三是,土葬习俗中存在着浓厚的封建迷信,影响和破坏社会风气,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挥霍了大量的人力、物力和财力。

由此可见,土葬既贻害于当今社会,又不利于子孙后代。所以提倡火葬是关系到我国人民千秋万代生活空间的大事,是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大事。对大多数中国老百姓进行教育,提高他们的科学知识和文化水平,使他们认识到殡葬改革势在必行,只有认识上的提高,才会有行动上的自觉。

那么,是不是只要做到遗体火化,全部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呢?事情远没这么简单。实行火化只是殡葬改革的一大进步,目前许多地方在实行遗体火化后,仍然要单独建立墓穴,把骨灰埋入地下,仍然占用较多的土地。某大城市仅在1995年就售出骨灰墓穴3.1万多个,占地100余亩。

所以,今天有必要进一步提倡把骨灰撒入江河湖海;或埋入地下,建设荒山植树造林;或改造荒山,建设灵塔园,使先人在一个优雅的环境中得以安息。武警总部张思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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